广西财政支持打造文化名家显成效
2015-12-30 收藏
近年来,自治区本级财政切实提高文化自觉,加大财政投入,建立稳定的文化人才投入机制,优先保证人才经费投入,全力支持打造文化名家,为推进广西宣传思想文化事业实施人才强桂战略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一、创新机制,支持营造培养优秀文化人才的良好环境。自治区本级财政设立重大文化精品项目资助经费,对提升广西知名度和形象的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原创文化项目的创作生产、展演展播和市场推广等进行奖励和扶持,并资助各类文化人才承担理论、新闻、出版、文学艺术等重大课题、重点项目。同时,安排专项经费支持开展文艺创作铜鼓奖评选,并对获得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文华表演奖和中国戏剧奖·梅花表演奖的广西演员每人每次奖励10万元。2014—2015年,自治区财政累计安排专项经费约1.37亿元,以扶持和奖励机制推动广西文化人才队伍建设。
二、支持文化场馆建设,为文艺人才提供创作、展演展示和交流平台。2013—2015年,自治区本级财政通过统筹安排文化体育与传媒补助资金、文化产业发展等专项资金共计6300万元,支持文艺院团剧场维修改造、演出设施更新、剧目创作和人才培养,重点打造了“南国之声”周末音乐会、“民族戏苑”周末剧场等一批驻场演出。通过文化阵地硬件设施建设,逐步解决国有文艺院团底子薄、包袱重、发展后劲不足等问题,切实增强发展实力和活力,为广西文艺人才提供了较好的创作、展演展示和交流平台。
三、支持举办各类文化活动和培训,建立完善文艺人才培养机制。自治区本级财政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并将举办各类文化活动和赛事所需经费纳入相关部门的年度预算,2013—2015年,共计筹措文化人才培养、考察采风、展演展播、采访报道等专项经费5960万元,支持国际和国内文化交流,组织各类艺术节、文化艺术展演、论坛等大型文化交流和赛事活动,引进先进文化理念,为文艺人才提供了锻炼本领、展示和提升作品的平台,并引导文艺人才深入生活、深入实际,了解新需求、新变化,激发艺术家的创作热情。
下一步,自治区本级财政将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文化人才政策,调整完善财政投入方式,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处理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最大限度激发文艺工作者奋发向上的动力和活力。同时,继续深化改革,进一步加大财政支出结构调整和人才经费整合的力度,确保自治区文化人才政策落实到位,切实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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